泰州交通違章查詢的扣分標準是怎樣的
泰州交通違章查詢的扣分標準主要有以下這些情況。
只罰款不扣分的情形:
借道超車或者占用對面車道、穿插等候車輛的罰 200 元;
機動車不走機動車道罰 100 元;
變更車道影響其他車輛行駛罰 100 元;
機動車違反規(guī)定停放、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xiàn)場罰 100 元;
機動車違反標志標線指示罰 100 元;
違反警告標線指示罰 100 元;
機動車違反規(guī)定使用專用車道的罰 100 元;
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十二分的扣留駕駛證;
在禁止掉頭或者禁止左轉彎標志、標線的地點掉頭的罰 100 元;
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在人行橫道、網(wǎng)狀線區(qū)罰 100 元;
在容易發(fā)生危險的路段掉頭的罰 100 元;
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從前方車輛兩側穿插行罰 100 元。
罰款又扣分的情形: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按規(guī)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罰 200 元,扣 3 分;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 50%以上的罰 200 元,扣 12 分;
駕駛機動車在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規(guī)定車道行駛的罰 100 元,扣 3 分;
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罰 5000 元,扣 12 分;
醉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吊銷駕駛證,扣 12 分;
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吊銷駕駛證,扣 12 分;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罰 200 元,扣 12 分;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 20%以上未達 50%的罰 200 元,扣 6 分;
機動車行駛時,乘坐人員未按規(guī)定使用安全帶的罰 50 元,扣 1 分;
機動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 50%以下的罰 100 元,扣 3 分;
在高速公路上超速不足 50%的罰 100 元,扣 3 分;
機動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 50%的(9 座以下小客車和小型越貨車以下)罰 200 元,扣 6 分;
城市快速路上駕駛人未按規(guī)定使用安全帶的罰 100 元,扣 1 分。
另外,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 12 分:
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
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shù) 20%以上的;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或者故意遮擋、污損、不按規(guī)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
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
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的;
駕駛營運客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的;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 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 50%以上,以及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 50%以上的;
連續(xù)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超過 4 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于 20 分鐘的;
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駕駛校車的。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 6 分:
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shù)未達 20%的,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shù) 20%以上的;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未達 20%的;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 20%以上未達到 50%的;
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 30%以上或者違反規(guī)定載客的;
駕駛營運客車以外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的;
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違法占用應急車道行駛的;
低能見度氣象條件下,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guī)定行駛的;
駕駛機動車運載超限的不可解體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者未懸掛明顯標志的;
駕駛機動車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未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者未懸掛警示標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以隱瞞、欺騙手段補領機動車駕駛證的;
連續(xù)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超過 4 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于 20 分鐘的;
駕駛機動車不按照規(guī)定避讓校車的。
闖紅燈記 6 分,罰 100 元。
酒駕處 1000 元以上 2000 元以下罰款,記 12 分,駕照暫扣 6 個月。
醉駕吊銷駕照,5 年禁止考駕駛證。
超速方面,超過規(guī)定時速 10%以內,不罰款,記 3 分;
超過規(guī)定時速 10%以上未達 20%的,處以 50 元罰款,記 3 分;
超過規(guī)定時速 20%以上未達 50%的,處以 200 元罰款,記 3 分;
超過規(guī)定時速 50%以上未達 70%的,處以 1000 元罰款,記 6 分,可以并處吊銷駕駛證;
超過規(guī)定時速 70%的,處以 2000 元罰款,記 6 分,可以并處吊銷駕駛證;
限速低于 60km/h 的公路上超過規(guī)定車速 50%以下的不扣分。
違規(guī)停車方面,運營車輛在高速路停車,扣 12 分,非運營車輛扣 6 分。
其他城市道路不按規(guī)定減速、停車、避讓行人的扣 3 分,罰款 2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