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交通事故如何劃分責任
重大交通事故責任劃分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交通事故,由其承擔全部責任。比如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負全部責任;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其他方當事人無違章行為的,由過錯一方當事人承擔事故全部責任;當事人逃逸,造成現場變動、證據滅失,公安交管部門無法查證道路交通事故事實的,由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及毀滅證據的,由其承擔事故全部責任;駕駛機動車發(fā)生與本車有關聯(lián)的交通事故時,當事人不立即停車,不保護現場,致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事故的全部責任;當事人一方有條件報案而未報案或者未及時報案,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全部責任。
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都有過錯的,按所起作用和過錯程度確定責任。比如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發(fā)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各方當事人有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負主要責任,另一方負次要責任;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發(fā)生交通事故,當事人各方有條件報案而未報案或者未及時報案,致使事故基本事實無法查清的,機動車方應當負主要責任,非機動車、行人一方負次要責任;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發(fā)生交通事故后未立即停車,未保護現場,致使事故基本事實無法查清的,機動車一方負事故主要責任。
各方均無過錯則均無責任,比如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此外,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般的交通事故,如果事實簡單,責任清楚,負責處理的交警當天或者第二天,就可以開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如果事故中造成人員受傷、死亡等一些后果,需要勘查現場,進行相關的技術鑒定,十五個工作日之內,交警部門可以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要是發(fā)生特別重大、復雜的交通事故,需要勘查、走訪、鑒定等技術手段比較多,也比較復雜,出具具體事故責任認定書的時間就不好判斷了。但大部分情況下,十五個工作日內,交警就會把事故責任認定書下發(fā)給事故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