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復核期限是多久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復核期限是這樣的
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后的三日內要書面申請復核。
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收到書面復核申請后五日內會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自受理復核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會作出復核結論。
要是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作出責令重新認定的復核結論原辦案單位應當在十日內重新調查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撤銷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如果重新調查需要檢驗、鑒定原辦案單位要在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撤銷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需要注意的是復核以一次為限。
另外如果在復核審查期間有一方當事人就該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并經法院受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會終止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