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講解PPT
目前,在全國交管部門信息未統(tǒng)一聯(lián)網(wǎng)之前,即使上海市交管部門對當事人處以“終身禁駕”處罰,他仍有可能去外地考駕照再次。如果不能解決這個問題,那么“終身禁駕”在實踐中可能會落空。這個說法是非常有道理的,因為按照現(xiàn)在的規(guī)定,只要在當?shù)鼐幼∫荒暌陨?,就可以憑暫住證申請考試。
處罰程序也存在問題。 “終身禁駕”是非常嚴厲的處罰。一旦實施,意味著當事人的一項獨有權利將被取消。它對當事人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處罰程序應當公正、完備。也就是說,要在程序上保障被處罰人的抗辯權,盡可能拓寬被處罰人的救濟渠道。例如,給予被處罰人聽證和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法律的性質決定了法律必須簡明扼要,尤其是比較重要的法律。雖然是越全面越好,但是絕對不可能面面俱到。就像我們在制定了《民法通則》之后需要制定另一個《實施細則》來補充一樣,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也需要類似的實現(xiàn)細節(jié)。實施細則的地位應歸于法律,而不是交管部門自行制定的文件或操作規(guī)程。
行政機關無權解釋法律,更無權通過實施細則改變法律條文。這是最基本的原則問題。但錯誤在過去并不少見。在一般性法律規(guī)定的情況下,許多行政部門在系統(tǒng)中制定并發(fā)布具體的操作規(guī)則,以方便執(zhí)行。因此,很多地方改變了法律規(guī)定,有時甚至違反了法律規(guī)定。執(zhí)法部門為了一己私利,可能損害行政相對人的利益,制造新的不公。因此,新《道路交通安全法》若要配實施細則,應由立法機關制定。如果由交管部門制定,至少要保證通過立法部門的審查。
這份《道路交通安全法》不僅在“終身禁駕”問題上缺乏實施細則,在其他方面也存在同樣的問題。
為使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真正落地,在實踐中體現(xiàn)立法者的初衷,筆者建議盡快制定實施細則。不管是哪個部門專門制定的,最關鍵的一點是要和新法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