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羅順風車運管查嗎
查。
以合肥市為例,合肥市運管處依據相關法規(guī),從合乘定義、計價規(guī)則、出行次數、安全管理等方面,要求嘀嗒出行、哈羅出行兩家平臺公司嚴格遵守行業(yè)規(guī)范,切實履行管理主體責任,嚴守安全底線,開展自查整改,依法依規(guī)開展相關經營活動。
合肥市運管處重申,嚴禁未取得經營許可的網約車平臺公司擅自或者以“順風車”等名義變相從事網約車經營活動,嚴禁已取得合法資質的網約車平臺公司以“順風車”名義向社會車輛提供營業(yè)性網約車信息服務。
擴展資料
合肥市運管處對嘀嗒出行、哈羅出行等兩家平臺公司進行約談,要求各平臺公司嚴格按照國家以及合肥市順風車管理有關規(guī)定開展自查自糾,堅決嚴禁以順風車等名義變相從事網約車經營活動。
合肥市運管處堅持“以打促規(guī)”方針,累計清理不合規(guī)網約車7.9萬余輛,查處非法從事網約車經營累計達2157起,對網約車平臺公司立案1125起。
合肥市運管處的通報顯示,嘀嗒出行、哈羅出行兩平臺公司在未取得經營許可情況下,擅自開展所謂“順風車”經營活動,其營運信息未接入主管部門監(jiān)管平臺,收費標準明顯高于實際發(fā)生的燃料成本;
不符合《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合肥市私人小客車合乘出行的指導意見(暫行)》中“鼓勵和倡導公益性無償互助合乘”或“分攤部分出行成本的共享出行方式”,實際是以“順風車”名義變相違規(guī)從事網約車經營活動,不僅擾亂城市客運市場正常秩序,也給市民群眾安全出行帶來隱患。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名為順風車實為網約車 合肥市運管處約談嘀嗒、哈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