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運車交強險上浮標準
營運車交強險上浮標準為:出險2次的保費上浮25%、3次的上浮50%、4次的上浮75%、5次的保費翻倍。營運車交強險的保費是根據(jù)上一年來投保車輛是否有交通違法記錄而有所浮動的。如果車主上年發(fā)生了兩次或兩次以上的沒有涉及死亡的有責任道路交通事故
營運車交強險上浮標準
營運車交強險上浮標準為:出險2次的保費上浮25%、3次的上浮50%、4次的上浮75%、5次的保費翻倍。營運車交強險的保費是根據(jù)上一年來投保車輛是否有交通違法記錄而有所浮動的。如果車主上年發(fā)生了兩次或兩次以上的沒有涉及死亡的有責任道路交通事故,那么交強險就會上浮一定的比例,倘若涉及到死亡,則會上浮更大比例。而商業(yè)險的續(xù)保費用則是根據(jù)車主在上一個保單年度內(nèi)的出險次數(shù)進行適當浮動的,只要車輛的出險和理賠次數(shù)比較多,那么下一年的保費就會上浮。
法律依據(jù):《機動車商業(yè)保險行業(yè)基本條款》第三十條保險費調(diào)整的比例和方式以保險監(jiān)管部門批準的機動車保險費率方案的規(guī)定為準。本保險及其附加險根據(jù)上一保險期間發(fā)生保險賠償?shù)拇螖?shù),在續(xù)保時實行保險費浮動。
營運車輛出交通事故能扣幾天
根據(jù)交通事故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最長可扣三十幾天的車。你的車輛是營運車,如果你不是全責的話,你可以要求對方賠償你的損失。
法律依據(jù):《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
第十七條 公安機關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應當根據(jù)當事人的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之間的因果關系,以及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認定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
當事人有違章行為,其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有因果關系的,應當負交通事故責任。當事人沒有違章行為或者雖有違章行為,但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無因果關系的,不負交通事故責任。
第十八條 交通事故責任分為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
第十九條 一方當事人的違章行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違章行為的一方應當負全部責任,其他方不負交通事故責任。
兩方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負主要責任,另一方負次要責任;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當?shù)?,兩方負同等責任?/p>
三方以上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據(jù)各自的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劃分責任。
第二十條 當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壞、偽造現(xiàn)場、毀滅證據(jù),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全部責任。
營運車交強險上浮標準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