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務院第630號令,《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2012年第二次修訂)》,現(xiàn)予公布,編號為《國務院關于修改〈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的決定》,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國務院總理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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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yōu)惠政策)關于修改《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的決定2012年12月17日國務院決定將《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修改為:增加一條,作為第四十三條:“掛車未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或者財產(chǎn)損失的,由被牽引車投保的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責任限額內(nèi)進行賠償;不足部分,牽引車、掛車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北緵Q定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