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號令第六十五條第二款規(guī)定,實習期內(nèi)在高速公路上駕駛機動車的,應(yīng)當由持有相應(yīng)或者三年以上駕駛證的駕駛?cè)伺阃?。隨行司機應(yīng)坐在副駕駛位置,引導見習司機。駕駛員未陪同或不符合要求的,罰款2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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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yōu)惠政策)。
所以在實習期內(nèi),只要副駕駛座位上有3年以上相應(yīng)級別以上駕駛證的駕駛員,這種情況下就有可能上高速。如果副駕駛座上沒有合格的駕駛員給予引導,此時駕駛員被檢查,可能會被罰款200元,但不扣分,并會責令駕駛員就近下高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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