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間通過無紅綠燈路口時,應交替使用遠近光燈兩次以上,提前減速,交替使用遠近光燈示意,密切注意前方交通情況,隨時做好應對突發(fā)事件的準備。
夜間使用燈光時,還應注意以下情況:
1.在沒有路燈或照明不良的夜間行駛時,打開大燈。
2.夜間在狹窄的道路或橋梁上遇到非機動車時,打開近光燈。
3.夜間通過急彎、斜坡、拱橋、人行橫道或無交通信號控制的路口時,應交替使用遠近光燈。
4.夜間道路上發(fā)生故障或交通事故,妨礙交通,難以移動時,應將大燈轉換成示寬燈的警示燈。
5.霧天行車應開啟大燈、霧燈和警示燈。
6.夜間與車同向近距離行駛時應開啟近光燈。
7.夜間在狹窄的道路上遇到非機動車時,打開近光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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