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點火如果沒有反應就算作第二次點火。以下是對涉水汽車二次點火的介紹:
1.汽車涉水后:電機只有在關閉后才會再次啟動。此時啟動電機沒有反應,屬于二次啟動。第二次啟動是指水下航行器出水,在水下轉動鑰匙再次點火。如果有涉水險,不點火和二次點火對應的是可以理賠的理賠和不能理賠的理賠。
2.通常情況下:如果車輛在水中熄火,有50%的幾率會損壞發(fā)動機。但如果熄火后再啟動發(fā)動機,發(fā)動機肯定會損壞。
3.車主:無論是開車還是停在小區(qū)、地下室、街道,涉水熄火后絕對不能再發(fā)動汽車。
4.有的保險公司:也會把停水后的二次啟動作為涉水險的免責條款。如果汽車進水,車主試圖再次啟動,由此造成的發(fā)動機損壞將得不到賠償,即使存在進水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