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足4米的狹窄道路不允許臨時停車?!?a class="cmsLink"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三條、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應(yīng)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禁止在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轉(zhuǎn)彎、寬度不足4米的狹窄道路、橋梁、陡坡、隧道以及上述地點50米范圍內(nèi)的路段停車。
公共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站)門前以及距上述地點30米以內(nèi)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設(shè)施外,不得停車。此外,在沒有停車標志的路段,以及急救站、公交站、消防站等一些特殊的車站和通道上,也不允許停車。
停車注意事項:
1.觀察標志:在正規(guī)停車場外停車時,一定要觀察路邊是否有禁止停車的交通標志,千萬不要逆風停車。
2.向下停車:在允許停車的路邊停車位,盡量按照汽車行駛方向停車,以免車輛倒退,甚至造成交通堵塞。
0有用
0踩
回復(f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