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校車、高速公路客車、旅游客車,載客超過核定人數20%的,或者駕駛其他客車,載客超過核定人數100%的,扣12分。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公安部令第163號)。
同時,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條規(guī)定:公路客運車輛超過額定乘員載客的,處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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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yōu)惠政策)以上500元以下罰款;超過額定乘員20%或者違規(guī)載貨的,處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的,處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超過核定重量30%或者違反規(guī)定載客的,處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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