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最右側車道限速分為兩種情況:
1.高速公路同方向有兩條車道的,所有機動車在該車道行駛,左側車道最低時速為100km。
2.高速公路同方向有3條以上車道的,右側車道車速不能低于每小時60公里;最左側車道最低時速110公里,中間車道最低時速90公里。
根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八條:同方向有兩條車道的,左側車道最低時速為100km同方向有三條以上車道的,最左側車道最低時速110公里,中間車道最低時速90公里。道路限速標志指示的速度與上述車道速度規(guī)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標志指示的速度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