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車在一米內(nèi)撞上后車,前車不負責。前車的責任取決于前車和后車的距離。如果停車道上前車與后車的距離大于1m,則為安全距離。此時,如果是距離前車一米遠造成的追尾,屬于前車的責任;如果前車與后車的距離小于一米的安全距離,前車滑行或其他原因造成追尾,后車承擔責任,前車不承擔責任。
根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條:同車道行駛的車輛應當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采取緊急制動措施。
另一種情況是后車負責,即前車打滑或倒車時,后車司機為了躲避前車司機而變道或倒車。這種情況下,后車也要負全責。所以,如果我們說前面的車打滑了,最正確的做法是和車保持一米以上的距離。如果前車倒車或者打滑,請第一時間鳴喇叭提醒,這樣即使前車打滑,所有責任還是前車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