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第二次酒駕怎么處理呢?”有以下相關內(nèi)容介紹:
第二次酒駕的處理方法:
1、處10日以下拘留,并處1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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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配|
優(yōu)惠政策)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2、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guī)定: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10日以下拘留,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3、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nèi)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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