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國家標準《機動車號牌專用固封裝置》(GA804-2008)規(guī)定,機動車號牌裝了兩個固封裝置即符合規(guī)定,車主無需補裝。此外,根據(jù)《機動車號牌專用固封裝置》(GA804-2008)規(guī)定,機動車號牌是不需要、也不允許另外加裝號牌架的,車輛年審時也會對號牌安裝情況進行審查。不過,號牌架只要沒有遮擋或影響車輛號牌的辨析,一般情況下是不會予以處罰的。車牌號是在法定機關登記的準予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的法定標志,是標識車輛身份的號碼,一般在機動車輛的特定位置懸掛。
0有用
0踩
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