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違法申請復議流程: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yīng)當知道處罰決定之日起60日內(nèi),向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guān)(城管或者交管部門)的上級部門申請行政復議。
2.行政復議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主體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認為行政主體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quán)益,依法向法定行政復議機關(guān)提出復議申請的行政行為。行政復議機關(guān)應(yīng)當依法審查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和適當性,并作出行政復議決定。
3.它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通過行政救濟解決行政爭議的一種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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