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扣駕照,罰款。《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有規(guī)定:
2.第五十條機動車應按規(guī)定使用轉向燈:
3.(左轉、變道、超車、駛離停車地點或掉頭時,提前開啟左轉向燈;
4.(2)向右轉彎、向右變更車道、超車后駛回原車道、路邊停車時,提前開啟右轉向燈。
5.第五十八條機動車在沒有路燈和照明的夜間行駛,或者遇有霧、雨、雪、沙塵、冰雹等低能見度條件時,應當開啟前照燈、示廓燈和后位燈。但同向行駛的后車短距離行駛時,應使用遠光燈。機動車在大霧天氣行駛時,應當開啟霧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
6.第五十條機動車夜間通過急彎、陡坡、拱橋、人行橫道或者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時,應當交替使用遠近光燈發(fā)出信號。
7.機動車接近急彎、匝道頂部等影響安全視距的路段時,超車或者遇到緊急情況時,應當減速并鳴喇叭。
8.第六十條機動車在道路上發(fā)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妨礙交通,難以移動的,應當按照規(guī)定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并在車輛后方設置警示標志。夜間,應同時打開示廓燈和尾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