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檢可以提前三個月,汽車年檢(或車輛年檢),指對已經(jīng)領(lǐng)取正式號牌和行駛證的車輛,每年一次按《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shù)條件》進行的檢驗。目的在于檢查汽車主要技術(shù)狀況,督促加強汽車的維護保養(yǎng),使汽車經(jīng)常處于完好狀態(tài),確保汽車行駛安全。 機動車年檢可以提前三個月。申請前,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申請時,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并提交行駛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車船稅納稅或者免稅證明、機動車安全技術(shù)檢驗合格證明。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nèi),確認機動車,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核發(fā)檢驗合格標志。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shù)檢驗: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nèi)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nèi)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nèi)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摩托車4年以內(nèi)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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