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到期年檢只需到車管所以及車管所指定的車輛年檢站或檢測中心就可以了,車管所在檢測站都設有窗口,汽車檢驗合格后直接就可以在窗口蓋章。 從2018年9月起,車輛將實現(xiàn)全國“通檢”,小型汽車、貨車和中型客車均可在登記地以外的省份直接檢驗車輛,申領檢驗合格標志。也就是說可以在任一家有資質的機動車檢測站就近參加驗車,跨省也無需再開具異地驗車委托書。 年檢內容:檢查發(fā)動機、底盤、車身及其附屬設備是否清潔、齊全、有效;檢驗車輛的制動性、轉向操縱性、燈光、排氣;檢驗車輛是否經過改裝、改型、改造等內容。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定期對機動車駕駛證實施審驗。 第二十四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的行為,除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外,實行累積記分制度。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累積記分達到規(guī)定分值的機動車駕駛人,扣留機動車駕駛證,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教育,重新考試;考試合格的,發(fā)還其機動車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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