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沒有實施電子保單的城市,強制汽車保險標志仍需張貼。 已經(jīng)實施電子保單的城市,不用再貼強制車險標志。 2020年車輛交強險標志屬于電子保單的,在開展試點的地方不需要貼交強險標志。電子保單與資質(zhì)保單、標志具備同等效力。如果遇到交警查車,車主只要出示電子保單便可順利放行,不會被罰款、拖車。
北京、深圳等地區(qū)率先實施了電子保單政策,車主購買的電子保單,交警只需聯(lián)網(wǎng)即可查詢到是否購買了保險,而無需再貼保險標志到車窗上。 交強險已經(jīng)在全國推行電子保單,因此車主們沒有張貼交強險標志去外省也是沒有問題的。各地區(qū)的公安交警部門可以通過信息共享平臺查詢到車牌號對應的電子保單,是要信息符合,那么外省交警也不會因為沒有張貼交強險標志罰款和扣分。 如果自己還是不放心的話,可以在投保交強險時要求保險公司提供紙質(zhì)保單,出門時隨車帶上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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