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滿12周歲的公民可以駕駛自行車和三輪車。法律依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七十二條 在道路上駕駛自行車、三輪車必須年滿12周歲。我國規(guī)定年齡未滿12歲,不能騎自行車上路。年齡未滿16歲不能騎電動車上路。年齡未滿18歲不能開汽車上路。所以只要年滿12周歲。就可以騎自行車上路。但是也要遵守交通規(guī)則。 申請駕駛執(zhí)照的最低年齡要求: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客車、輪式自行機(jī)械車、低速貨車為18周歲。城市公交車、大型貨車、有軌電車為20周歲。中型客車為21周歲,拖拉機(jī)為24周歲,大型客車為26周歲。 最大年齡限制要求: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和殘疾人輕便摩托車為70周歲。低速載貨汽車、普通摩托車、三輪車和輪式自行機(jī)械車為60周歲。城市公共汽車和其他大中型客貨車、電車為50周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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