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責任的交強險賠償限額為:1、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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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yōu)惠政策)人民幣;2、醫(y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0元人民幣;3、財產(chǎn)損失賠償限額:2,000元人民幣。法律依據(jù)《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第八條在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不含港、澳、臺地區(qū)),被保險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發(fā)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傷亡或者財產(chǎn)損失,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保險人按照交強險合同的約定對每次事故在下列賠償限額內(nèi)負責賠償:(一)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0元;(二)醫(y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0元;(三)財產(chǎn)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四)被保險人無責任時,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元;無責任醫(y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元;無責任財產(chǎn)損失賠償限額為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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