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交通責任認定書可以重新認定。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撤銷后,公安機關需要重新調查并制作新的事故認定責任書,當事人只需要等新的交通事故認定書出來即可。一般重新制作責任認定書的期限也是十天。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第七十九條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作出責令重新調查、認定的復核結論后,原辦案單位應當在十日內依照本規(guī)定重新調查,重新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撤銷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原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重新調查需要檢驗、鑒定的,原辦案單位應當在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重新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重新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原辦案單位應當送達各方當事人,并報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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