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私車公用發(fā)生交通事故的賠償:合法私車公用行為無論發(fā)生何種損失,其損失在工傷賠償和保險賠償后的剩余部分,最終由接受車輛服務的單位買單。但是如果“私車公用”者存在過錯,如職工無證駕駛、醉酒駕駛等行為造成同乘人員或者三者損失,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雇員追償。法律依據(jù)《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條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zhí)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工作人員追償。勞務派遣期間,被派遣的工作人員因執(zhí)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單位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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