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沒有尸檢的交通事故鑒定書無效。通過尸檢才能夠得出結論性意見,做出檢驗報告、鑒定意見,并且加蓋機構印章。沒有尸檢做出的鑒定意見是不合法的,不能作為鑒定材料。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第五十四條 鑒定機構應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完成檢驗、鑒定,并出具書面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由鑒定人簽名,鑒定意見還應當加蓋機構印章。檢驗報告、鑒定意見應當載明以下事項:(一)委托人;(二)委托日期和事項;(三)提交的相關材料;(四)檢驗、鑒定的時間;(五)依據和結論性意見,通過分析得出結論性意見的,應當有分析證明過程。檢驗報告、鑒定意見應當附有鑒定機構、鑒定人的資質證明或者其他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