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交通責任認定書復核期限有三十日。根據(jù)相關法律規(guī)定,上級公安機關管理部門應當在收到復核審請之日起五日內決定是否受理復核,然后在決定受理復核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復核結論。法律依據(jù)《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第五十一條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jù)。第五十二條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收到當事人書面復核申請后五日內,應當作出是否受理決定。第五十三條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自受理復核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對下列內容進行審查,并作出復核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