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進行車物損失鑒定的方式:1、交通事故現場處理工作完畢后,當事人應向交管部門就車物損失申請委托鑒定;2、車物損失價格鑒定小組向當事人發(fā)出現場勘估通知;3、鑒定人員現場勘估時應進行具體記錄,并作出鑒定書;4、當事人如對確認后的鑒定結論不服或有異議的,可在收到鑒定書后5天內申請重新鑒定。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第四十九條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自事故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具備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對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檢驗、鑒定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