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調解期限為10日。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規(guī)定日期開始調解,造成人員死亡的,從規(guī)定的辦理喪葬事宜時間結束之日起;造成人員受傷的,從治療終結之日起;因傷致殘的,從定殘之日起;造成財產損失的,從確定損失之日起。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條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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