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正常駕駛過程中,打開夜燈和側標志燈。如果前面沒有車,也沒有照明,請正確打開遠光燈,短暫觀察前方道路和周圍環(huán)境,然后快速切換到近光燈。當在沒有中央隔離設施或中心線的道路上集合時,遠光燈不能在距離相反方向進入車輛150米的范圍內使用。2、開會時,使用遠光燈和近光燈的組合。如果前面有一輛車或從對面過來的車,請務必將遠光燈轉換為近光燈。如果你打開遠光燈,它不僅會使對方的車輛在相遇時眩目。3、超車時,提前將遠光燈換成近光燈。如果要超車,在距離前面車輛80米處打開轉向信號燈(左跳燈),同時關閉遠光燈。當您距離要超車的車輛30-50米時,將遠光燈閃爍幾次以指示您要超車。4、如有霧,能見度小于200m時,應打開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后示廓燈;當能見度小于100m時,必須打開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后示廓燈和危險警告閃光燈;當能見度小于50m時,必須打開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后位置燈和危險警告閃光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20公里,并盡快從最近的出口駛離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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