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夜間臨時停車時,夜間行駛視力差。因此,如果要停車,應打開危險警告閃光燈、示廓燈和后位燈,以提醒其他車輛。為確保夜間交通安全,駕駛員應了解并掌握使用車燈的方法,做好夜間駕駛的準備。行車前,司機應檢查車輛照明信號燈是否完好有效。交通法規(guī)規(guī)定,夜間同方向行駛的后方車輛不允許使用遠光燈。一旦前車遇到駕駛遠光燈的后車的照明,前車內(nèi)后視鏡將反射光線。為了避免光線的刺激,可以改變后視鏡的角度以減少眩光;如果司機被對面車輛的光線眩暈,視力立即降低,能見度低。此時,駕駛員的眼睛可以避開前照燈的光軸方向,或用遮光板遮擋,或戴上防眩眼鏡,具有一定的防眩效果。特別是連續(xù)開車后,由于光刺激時間長,眩光的危害更大。在從明暗適應的過程中,我們必須降低速度,小心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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