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汽車折舊年限為4年。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guī)定外,固定資產(chǎn)的最低折舊年限為房屋建筑物20年。飛機、火車、船舶、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chǎn)設備,為10年;器具、工具、家具等。與生產(chǎn)經(jīng)營活動有關的,為5年;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交通工具,為4年;電子設備為3年。機動車報廢標準:小型和微型出租汽車駕駛員使用8年,中型出租汽車駕駛員使用10年,大型出租汽車駕駛員使用12年;租賃乘用車15年;小型客車使用10年,中型客車使用12年,大型客車使用15年;公交服務13年;其他小型和微型客車使用10年,大中型客車使用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