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科5次考試機會。掛了五次就只能再去駕校報名,然后從課程開始考。1.根據(jù)《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guī)定》第四十四條,在學習駕駛證有效期內(nèi),第二、三科目道路駕駛技能考試次數(shù)不得超過五次。未通過第五次計劃考試的,已通過考試的其他科目成績無效。需要重新注冊和預訂考試。2.這次考試有兩次機會。要求每次通過五項。如果有一項不合格,應重新檢測五項。3.如果第一次考試不及格,就參加第二次考試。測試過程和第一次一樣,同樣的車,同樣的測試賽道。您必須再次驗證指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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