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次考試機會。如果失敗五次,就只能去駕校重新報名,然后從課程開始考。1.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guī)定》第四十四條規(guī)定,在學習者駕駛證有效期內,第二、三科目道路駕駛技能考試次數不得超過五次。未通過第五次計劃考試者,已通過考試的其他科目成績無效。需要重新注冊和預訂考試。2.這次考試有兩次機會。要求一次通過五個項目。若有一項不合格,應重新檢測五項。3.如果第一次考試不及格,就參加第二次考試。測試過程和第一次一樣,同樣的車,同樣的測試賽道。您必須再次驗證指紋。
0有用
0踩
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