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車沒有使用年限。私家車報廢規(guī)定:5座國產車和7座SUV,非營運小型微型車無使用年限。正常行駛
里程(
查成交價|
參配|
優(yōu)惠政策)達到60萬公里時,國家會引導報廢。除上述車輛外,小型和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非營運汽車、輪式專用機械車無使用年限限制。小型和微型出租車報廢年限為8年,中型出租車為10年,大型出租車為12年。公交車使用年限13年,其他小型、微型公交車使用年限10年,大中型公交車使用年限15年;小型貨車使用年限為8年,輕型貨車和大型貨車使用年限為10年。機動車報廢流程:1。申請報廢更新的車主應填寫《機動車變更、過戶、改裝、停駛、報廢審批申請表》并加蓋車主印章。2.登記并接受求職申請,對達到報廢年限的車輛發(fā)放《汽車報廢通知書》。未達到報廢年齡的機動車,經機動車檢驗崗位確認符合報廢標準的,核發(fā)《汽車報廢通知書》。3.車主“通知”有資質的回收企業(yè)將車輛送去解體。4.回收企業(yè)查看通知后,會對車輛進行拆解并拍照。發(fā)動機應與車輛分離,發(fā)動機缸體應開裂,車架(底盤)應切斷。5.車主《變更表》、《XX省更新汽車技術鑒定表》、《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及車輛解體照片,經機動車檢測崗檢查簽字,收回號牌,按規(guī)定報批,辦理報廢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