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號牌注銷后,找不回來了,只能換新的:1。車輛號牌可以注銷,但注銷登記的車輛必須使用三年以上。如果還可以更換機動車號牌,可以拿著行駛證和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到車管所填寫《機動車號牌更換申請表》,上交原號牌,然后繳納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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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yōu)惠政策)的受理費用。按照規(guī)定,更換車牌的手續(xù)一般可以在一個工作日內(nèi)完成;2.注銷車輛牌照。首先,拿著你的行駛證,向交警隊申請。只有兩種可能取消。首先,報廢車輛。第二,轉(zhuǎn)移車輛。對接近報廢年限的機動車,檢驗部門應當提前兩個月(60日)通知機動車所有人辦理相關手續(xù)(申請延期或者取消報廢)。自通知之日起未在車管所辦理相關手續(xù)的,按公安部《注冊登記規(guī)范》第六十一條處理;3.機動車所有人自報廢機動車注銷登記之日起超過6個月未申請使用報廢機動車車牌號的,由車管所收回并重新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