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機動車用喇叭的性能要求及試驗方法》的標準,喇叭應安裝在機動車前部,功率在7kW以下的輕型摩托車噪聲必須在95 ~ 115分貝之間,功率在7kW以上的四輪機動車和摩托車噪聲必須在105 ~ 118分貝之間。以下是相關介紹:1。喇叭的定義:喇叭是汽車的音頻信號裝置。在汽車行駛過程中,駕駛員發(fā)出必要的音頻信號,警示行人,引起其他車輛的注意,保證交通安全。同時也用于催促和傳遞信號。2.如何正確使用喇叭:(1)在無信號、無人值守的路口,建議使用喇叭提示,最多三聲;(2)在山路、彎道、死角(沒有輔助鏡的路口)建議使用喇叭提示,最多三聲;(3)高速超車時,用帶燈喇叭提示下一車道車輛;(4)提示道路上有問題的車輛時,建議先用燈光提示。如果沒有效果,不如等對方車輛停下來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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