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以內的私家車,6年內每2年檢驗一次;6年以上,每年檢查一次。引言:1。規(guī)定依據(jù):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相關規(guī)定:第十六條:機動車自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營運客車5年內每年檢驗一次;滿5年的,每6個月一次;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內每2年檢驗一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查一次;15年以上,每6個月檢查一次。2.擴展:機動車可以在年檢日前三個月接受年檢的檢驗申請。最好提前兩個月或者更久,不要等到年檢到期只剩幾天才想起檢查。其次,每個月的10號之前,檢查站的業(yè)務量比較少,這是避免越線排隊的好機會。月中開始車多,后半月是聚集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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