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號牌噴涂規(guī)定:1。車輛型號范圍:總質量大于等于4500kg的貨車(半掛牽引車除外)、改裝貨車底盤的特種作業(yè)貨車(消防車除外)、總質量大于3500kg的掛車、長度大于等于6m的客車應噴涂或粘貼在車廂后部。放大車牌號且總質量大于等于12000kg的自卸車,還應在車廂左右兩側噴涂放大車牌號。由于結構限制,車廂后部無法粘貼u002F。放大車牌號擺放時,放大車牌號噴涂在車廂左右兩側,視為符合要求。2.號牌要求:放大號牌的字要清晰。字體大小不小于小型汽車號牌所用字體大小的25倍。放大后的車牌號應清晰完整,顏色與車身有明顯色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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