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右側臨時停車,駕駛人不得立即離開車輛,妨礙交通時必須迅速離開;(2)車不停,人不準開在車門上,會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三)在有人行道(綠籬)、人行橫道、施工工地、有障礙物的路段禁止停車;(四)在十字路口、鐵路路口、彎路、窄路、窄橋、陡坡、隧道以及距上述地點20米以內(nèi)的路段禁止停車;(五)公共汽車站、電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站)門前以及距上述場所30米范圍內(nèi),除使用上述設施的車輛外,其他車輛不得停放;(6)大型公共汽車、電車除特殊情況外,不得在車站外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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