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責任險是指被保險人或其許可的駕駛人在使用被保險車輛過程中發(fā)生事故,造成第三人人身傷害或直接財產(chǎn)損失,被保險人或其許可的駕駛人依法應承擔的經(jīng)濟責任,由保險公司負責賠償。經(jīng)保險公司書面同意,被保險人發(fā)生仲裁或訴訟費用的,保險公司應賠償超出責任限額的部分,但最高不超過責任限額的30%。過去,大多數(shù)地方政府將第三方責任保險列為強制保險。如果你不買這個保險,機動車就不能每年領證或年檢。機動車交強險(簡稱交強險)推出后,第三者責任保險成為非交強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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