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排放標準相當于歐標準,最新的歐標準已于2009年9月1日起在歐洲正式實施。2012年,
北京計劃實施國標準。一旦北京全面實施國v排放標準,意味著不符合該排放標準的車輛不允許在北京銷售。此前,為了控制機動車污染,北京一直在提前執(zhí)行相關國家標準。為配合國排放標準的實施,北京將進一步提高油品質量,達到國標準。國四排放標準是第四個機動車國家排放標準。車輛排放的主要污染物有HC(碳氫化合物)、NOx(氮氧化物)、CO(一氧化碳)、PM(顆粒物)等。通過更好地利用催化轉化器活性層、二次空氣噴射和帶冷卻裝置的廢氣再循環(huán)系統(tǒng)等技術,可以將車輛排放控制在規(guī)定值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