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插隊撞車,一般都是插隊的車負全責。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四條第二款規(guī)定,道路上同方向有兩條以上機動車道的,機動車變更車道不得影響相關(guān)車道機動車的正常行駛。因此,如果造成事故,變道的機動車應(yīng)對上述情況負主要責任。如果每個人都在直線行駛,旁邊的車會突然強行進入。如果這時候出了事故,肯定是插隊的車的車,后面的車主完全沒必要負責。但如果是故意撞了后車,責任劃分就不會這么簡單了。交警會調(diào)取雙方行車記錄儀進行檢查。如果后車有明顯加速碰撞的跡象,后車也要承擔責任。如果車主的車速沒有加速的跡象,很有可能這輛車還是會被判給前車。如果行為特別明顯,交警會把責任推給后面的車,因為已經(jīng)上升到交通事故的層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