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駛證總質量與整備質量的區(qū)別如下:1。范圍不同:整車質量=整備質量,司機和乘客的行李質量,整車質量的范圍更大。2.指標不同:汽車的整備質量與汽車的設計水平、制造水平、產(chǎn)業(yè)化水平密切相關。而重質量代表的是質量的總和。擴展信息:1。汽車整備質量是指汽車按出廠技術條件(如備胎、工具等)全部配備后的重量。)并且裝滿了各種油和水。車輛總質量(G)是指車輛按規(guī)定配備齊全并滿載乘客(包括駕駛員)和貨物時的重量。2.車輛服務質量是指車輛是否配備齊全,包括潤滑油、燃油、車載工具、備胎等設備的質量。汽車的整備質量也稱為汽車的自重。它的標準定義是指汽車的干質量加上冷卻液和燃油(不小于油箱容量的90%)、備胎和附在汽車上的附件的總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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