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從首次領取機動車駕駛證之日起計算。評分周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嚴重程度,一次記分分值為:p1、12分、6分、3分、2分、1分。對機動車駕駛人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和記分應當同時進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向社會公布機動車駕駛人違法行為記分查詢方式,為查詢提供便利。P2。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nèi)記滿12分的,應當在機動車駕駛證核發(fā)地或者違法行為實施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為期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教育。機動車駕駛人接受教育后,車管所應當在二十日內(nèi)參加科目一考試;P3。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nèi)兩次達到12分以上的,車管所還應當在科目一考試合格后十日內(nèi)參加科目三考試。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nèi)未滿12分,且無違法未處理記錄(一般指C1)的,在下一個記分周期開始時,原記分清零。如有違法未處理記錄,該記錄扣除的分數(shù)將累計到下一年度,直至消除違法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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