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備購買自燃險,首先應了解自燃損失險的相關條款
第一條:保險責任
投保了自燃險的機動車輛在使用過程中,因本車電器、線路、供油系統(tǒng)發(fā)生故障及運載貨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燒,造成保險車輛的損失,以及被保險人在發(fā)生保險事故時,為減少
保險車輛損失所支出的必要合理的施救費用,保險人在保險單該項目所載明的保險金額內,按保險車輛的實際損失計算賠償;發(fā)生全部損失的按出險時保險車輛實際價值在保險單該項目所載明的保險金額內計算賠償。
第二條 責任免除
對下列原因造成的損失,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一)被保險人在使用保險車輛過程中,因人工直接供油、高溫烘烤等違反車輛安全操作則造成的損失;
(二)因自燃僅造成電器、線路、供油系統(tǒng)的損失;
(三)運載貨物自身的損失;
(四)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或違法行為造成保險車輛的損失。
(五)人工供油自燃內置物品爆炸等情況均屬除外責任。
第三條保險金額
由投保人和保險人在保險車輛的實際價值內協(xié)商確定。保險金額由您和保險公司在保險車輛的實際價值內協(xié)商確定。實際價值是指用新車購置價減去折舊金額的價格。例如,王先生一輛新車購置價為12萬的捷達車,行駛證上初次登記日期為98年5月,2001年5月投保,自燃損失險保額為12萬*(1-3年的折舊率20%)=9。6萬或低于9。6萬的其它保額。需特別注意的是,如果您的車是二手車,請按實際價值和購車發(fā)票金額的低者投保,保高了也不能賠償那么多。
第四條賠償處理
汽車自燃保險每次賠償均實行20%的絕對賠率。
編輯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