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越來越多人使用車載導航儀、帶GPS功能的手機等設備,我國導航電子地圖行業(yè)發(fā)展迅速。記者27日從國家測繪局了解到,國家測繪局日前發(fā)出《關于導航電子地圖管理有關規(guī)定的通知》,要求進一步加強導航電子地圖管理,規(guī)范導航電子地圖市場秩序。
通知要求,公開出版、展示和使用的導航電子地圖,不得以任何形式表達涉及國家秘密和其他不得表達的屬性內容。導航電子地圖在公開出版、展示和使用前,必須按照規(guī)定程序送國家測繪局審核。
通知強調,除依法取得導航電子地圖測繪資質的以外,其他單位和個人在使用導航電子地圖過程中,不得攜帶其他帶有空間定位系統(tǒng)(如GPS等)信號接收、定位功能的儀器開展顯示、記錄、存儲、標注空間坐標、高程、地物屬性信息,以及檢測、校核、更改導航電子地圖相關內容等測繪活動。另外,外國的組織和個人在我國境內不得從事地圖數(shù)據(jù)采集、編輯加工、格式轉換和地圖質量測評等導航電子地圖編制出版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