陷阱無處不在 愛車成為修理廠騙賠道具
開車難免遇到磕磕碰碰,可是汽車被輕輕撞了一下,送到修理廠去修后,反而被修理廠砸得面目全非,這聽起來有點天方夜談?墒沁@事就偏偏發(fā)生了。其理由就是修理廠為了向保險公司索賠高額保險賠款。這是典型的騙賠花招,除此之外,這些騙賠招術還有以次充好,將質量較低的材料更換給車主,卻向保險公司索賠最高級的材料費等,有人稱,車險騙賠不僅增加了保險公司的風險,最重要的是對投保人的保險權益也造成了極大的損害。
日前,一位李先生十分震驚地向記者講述了他的修車經歷。前不久,他的汽車由于開門時不小心撞凹了一小塊,于是他把車送到工作單位附近的一家汽車修理廠,該修理廠的負責人說,這只是小事一樁,并說可以為其代辦向保險公司索賠事宜,讓他過兩天來取車就行。李先生簽好保險索賠委托書后,便安心離去。第二天,李先生出外辦事回單位時正好經過該修理廠,想去看看車的修理進度,當他剛邁進這間修理廠,卻被眼前的畫面震住了:他的汽車的車前蓋已被人砸得破爛不堪,就像剛發(fā)生了重大撞車事故一樣。后來他向保險公司查詢,原來該修理廠向保險公司索賠了高達數千元的保險賠款,超出了車門撞壞的賠償金十幾倍。目前,李先生正準備采取法律手段捍衛(wèi)自己的合法權益。
記者在保險公司采訪時了解到,目前深圳車險市場中騙賠花招百出,有業(yè)內人士稱,車險騙賠不僅增加了保險公司的風險,最重要的是對投保人的保險權益也造成了極大的損害。
子虛烏有“瞞天過!
2002年10月,深圳一位姓鄧的司機向保險公司報稱,他在當月16日駕駛豐田皇冠車去惠陽時,在公路上與另一輛轎車發(fā)生碰撞,造成了事故車輛損壞的交通事故,并有由惠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出具的由豐田車司機鄧某負責事故全部責任的認定書,要求保險公司賠償。當時,保險公司按照保險合同賠付了李某6萬多元。去年9月,該保險公司對已賠付案件進行抽樣復查,派出調查員前往惠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核查,該大隊工作人員查閱資料后表示,該大隊并沒有李某報稱發(fā)生事故當天其車發(fā)生交通事故的記錄,經過驗證,這份交給保險公司的“道路交通事故快速處理決定書”和“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書”都是虛假文件。
同時,由于投保人向保險公司索賠時,必須出具維修廠修理汽車配件的清單與發(fā)票,調查員又將此索賠案的發(fā)票送往市稅務部門查驗,結果發(fā)現是張假發(fā)票,于是該調查員又到負責代投保人索賠的汽車維修廠了解情況,該廠負責人對此無法解釋,最后才表示,其實車主并沒有在他們廠進行過任何維修,只是委托該廠向保險公司索賠,并承諾在拿到賠款后,維修廠可收取5000元代收賠款手續(xù)費。
保險公司人士表示,這種被保險人與修理廠人員聯合編造虛假文件及偽造發(fā)票向保險公司索賠的行為已經構成了保險詐騙行為,也是車險騙保方式中比較典型的類型。
故意單方肇事“蒙混過關”
深圳人保產險公司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有些投保人為了騙取高額的保險賠償金,不惜故意制造單方面責任的交通事故,如將車故意撞向大型石塊、橋欄、大樹等,造成車輛損壞而向保險公司索賠,這種案例較多集中在夜間或在駕車到外地等較難取證地方發(fā)生。
這種故意單方肇事由于沒有對方證人,保險公司調查時會有一定的取證困難,一些投保人從而鉆到空子騙取賠償金。甚至有的被保險人是因為本來車輛就有些小問題需要維修,但不想自掏腰包,因此故意制造事故損壞車輛,讓保險公司一并“埋單”支付其所有需要維修的費用。
去年7月份,深圳一被保險人劉某向保險公司報稱,其司機范某在當月24日在興寧市某公路上發(fā)生與路上一大石頭碰撞,造成車輛嚴重損壞的交通事故,經當地交警大隊認定,范某負此事故全部責任,因此他向保險公司提出索賠。
保險公司接報后,馬上到興寧市取證,負責這起事故的交警表示,當日確有此事故發(fā)生,但是,該事故只造成了車輛前保險杠車牌下右側有一條約20多厘米長的刮痕的輕微損壞,加上又是單方肇事,因此他們沒有拍照,并采用了簡易程序進行處理。經核對確認,被保險人提供的“道路交通事故簡易程序調解書”確實是該大隊當天所簽發(fā)的,但對于保險公司調查員出示的由被保險人提供的車輛損壞照片,該交警大隊明確表示,照片顯示該車的損壞情況與當時事故勘查的損失程度與損壞部位完全不相符,該車當天并無在此路段發(fā)生過嚴重交通事故。由此可見,被保險人劉某是故意制造了這起車輛嚴重損壞事故,以圖騙取保險公司的賠款。保險公司及時遏止了這起惡意騙賠事件。
欺瞞車主“偷梁換柱”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在眾多的車險騙賠行為中,汽車維修廠故意欺瞞車主,利用客戶委托其索賠的機會,在修理過程中“偷梁換柱”向保險公司索要高額保險賠償金,賺取差價的行為尤為嚴重,占全部騙賠宗數三分之一以上。
有保險公司監(jiān)察專業(yè)人員告訴記者,由于許多車輛投保人在車輛發(fā)生損壞事故送到維修廠后,為了圖省事而委托維修廠代為向保險公司索賠修理費用,因此,有些不良維修廠看到有空子可鉆,向客戶承諾可進行“一條龍”服務,只要客戶把車拿來維修,就可從修理到索賠等一切事宜都“包搞掂”。但這些維修廠接到客戶的受損車輛后,就會用較低檔的材料為客戶修理,卻以高檔材料的價格向保險公司索賠,這樣不同檔次的材料費用的差價就給維修廠“吃掉”了,如有的車的玻璃損壞了,本來應裝上原廠的正價貨,但維修廠卻用了其它劣質的廉價玻璃。又如保險杠損壞程度嚴重,應重新更換的,但維修廠卻只是把它修復了一下,索賠時就按更換新保險杠的價錢申報……對這些“手腳”,車主在拿車時往往是一無所知,還以為這樣修車真的很“方便”。
更有甚者,有的維修廠會告訴拿車來修的車主,“這車要修兩三天,修好后通知你來取車就行了!北緛碥囕v可能只是磕磕碰碰的一些小問題,但是這些修理廠卻會趁車主不在場之機,故意砸爛車的玻璃或車蓋,再拍下照片向保險公司按嚴重損壞程度的標準索賠,然后用低質量的材料再重新修復,讓車主取車時毫無所覺,從而達到騙取高額保險賠償金的目的。
一位張先生告訴記者,他的車的車門不小心被撞凹了一小塊,為了省時間,他沒把車開到該車的專門店修理,而是在家附近找了一家小維修廠,兩天后他去取車,看到凹下去的部位已經修好,于是便開車走了,但正當他倒車時,卻發(fā)現車內的光線十分強烈,他覺得有點不妥,因為此前他的車玻璃加過膜,光線不會太強。帶著疑問,張先生把車開到了該車的專門店進行檢測,結果發(fā)現,車的后擋風玻璃已被換過,更沒有加膜,張先生才知上當。而本文開頭的李先生的情況也屬于這一類型。但據保險公司查勘人員表示,像李先生這樣及時發(fā)現修理廠不良行為的事例為數甚少。
保險紀錄不良保費提高對于維修廠的騙賠行為,有些車險被保險人會認為,只要不用自己出錢修車,修理廠怎么處理都沒什么關系,保險業(yè)內人士指出,其實這種觀點是大錯特錯的。
這是因為,一方面修理廠使用劣質的產品進行維修,將會使車輛的安全性能受到影響,使車主駕車的安全程度大打折扣,嚴重者甚至會威脅到駕車者的生命安全;另一方面,如果一輛車經常高額地向保險公司索賠,即是代表該車發(fā)生過多起或較嚴重的駕駛事故,這將會在保險公司留下該車主的不良保險紀錄,到第二年投保人續(xù)保車險時,保險公司有權提高所投車險的保險費率,上升幅度最高可達30%,如果連續(xù)多年有不良紀錄,保險公司還有可能拒保。因此,被保險人有可能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多次記載不良記錄,致使要枉交高額保費。
同時,保險公司也提醒廣大車主,在送車輛去維修時,一不要只顧圖方便貪便宜,最好是將車送到正規(guī)的或者品牌較好的專業(yè)修理廠,如果是到一些較小型的維修廠,就必須經常過去查看修理進度,小問題最好不要在修理廠過夜,以防有詐;二是車主自己與保險公司直接聯系索賠事宜,由保險公司派專人到廠查勘定損,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三是不要隨意將行車證、駕駛證、身份證的復印件交給他人,以免他人虛報資料進行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