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差中出了事故 過戶車該如何索賠?
案例:宋先生的汽車轉讓給劉先生,上午辦好過戶手續(xù)一小時后,劉先生駕車就被一輛貨車撞了。于是宋先生先向保險公司索賠,保險公司稱,該車已經轉讓卻沒有通知保險公司,因此保險公司有權拒賠宋先生,而劉先生當然更沒資格要求索賠了。
評析:為什么雙方都得不到保險賠償?簡單地說,比如宋先生的汽車損壞了,就構成了宋先生的經濟損失,保險公司才能賠償這個損失。如果宋先生把車賣給了劉先生,即便車損壞、丟失了,宋先生也沒有什么損失,保險公司當然不應該賠償保險金。而劉先生雖然有損失,可是他卻不是保險合同中的被保險人,所以也得不到保險賠償。
其實,保險公司都允許保險合同變更?墒窃谲囕v轉讓—通知保險公司—批改保險單這幾個環(huán)節(jié)中,一定存在著時間差,不可能同時發(fā)生。那么在這個時間差中出現了保險事故,要不要賠?有保險公司要求被保險人在汽車轉讓前事先通知保險公司,然而汽車還沒有轉讓,怎么變更保險單。保險單變更,轉讓卻沒有成功又怎么辦?這一直是筆糊涂賬。
2004年12月20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通過《關于審理保險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試行)》,其中規(guī)定:“保險車輛已經交付,但尚未完成過戶手續(xù),保險人已辦理保險單批改手續(xù)的,新車主是實際被保險人;保險車輛尚未交付,但已經完成過戶手續(xù),保險人已辦理保險單批改手續(xù)的,新車主是被保險人;保險車輛尚未交付,且未完成過戶手續(xù),保險人已辦理保險單批改手續(xù)的,新車主是實際被保險人;保險車輛已經交付,過戶手續(xù)已經完成,并已向保險人提出保險單變更申請的,新車主是被保險人。保險車輛已經交付,過戶手續(xù)已經完成,但未向保險人提出保險單變更申請的,新、舊車主都不是被保險人”。
從規(guī)定看,如果要保險合同持續(xù)有效,那么車輛買賣雙方在車輛過戶之前應該辦理保險單批改手續(xù),來不及的話也應該在過戶完成后及時提出保險單的變更申請,以保證在車輛過戶過程中保險合同不會中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