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中午11時20分左右,在花園東路的一條人行橫道上,一輛警車撞死了一名賣報人。事發(fā)地位于花園路派出所正東。 目擊者說,當時,賣報人正推著電動自行車橫過馬路。當他走到人行橫道東邊的車道時,一輛警車開了過去,車速很快。賣報人被車撞起飛過車頂,落在了離人行橫道20米左右的地上,自行車飛出了30多米遠,車輪部分脫離車體,并嚴重變形,報紙撒了一地。賣報人頭朝下趴著,深出了幾口氣后,便再也沒有動彈過,隨后,其頭部出現(xiàn)直徑約20厘米的血跡。 撞人后,這輛車牌為“京-A2526警”的警車停在了離人行橫道5米的地方,左邊前擋風玻璃呈網(wǎng)狀破碎,車前機蓋左邊有一條寬兩厘米的劃痕。目擊者說,當時,車上下來一名穿著制服的警察,用手機打了一個電話之后,眾多警察趕到,將現(xiàn)場用警戒線封鎖。隨后,在現(xiàn)場南邊的牡丹園路口,有交警疏導由南向北的車輛。 據(jù)了解,死者名叫吳寶亮(音),安徽人,35歲。吳5年前與妻子一同來京,兩年前開始經(jīng)營報刊亭。他的報刊亭就在馬路東邊,距事發(fā)地不到10米。事發(fā)后,他的妻子從報刊亭中跑了出來,跪在他身邊,雙手拍地哭喊著吳寶亮的名字。隨后,她與肇事車中的警察一同被帶入花園路派出所。 死者妻子昨晚告訴記者,開車的警察姓孟,是花園路派出所的民警。當時,他剛剛給車加完油,正開車準備返回派出所。 住在事發(fā)地附近的李長河說,此處的人行橫道去年建了紅綠燈,但不知何故從來沒有亮過。 記者從北京市交管局信號燈科了解到,近一段時間,海淀區(qū)在進行人行道信號燈的完善工作,因為從國外引進的信號機沒有到位,目前有部分年前安裝的信號燈還未亮。交管局計劃先立桿拉線安裝好機器,等信號機到了,就可以開通了。 相關文章:警車撞死兩小童續(xù):政府職工私用警車 肇事者已被監(jiān)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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